:“計猶與未決。”師古曰:“與讀曰豫。”一切經音義十九:“豫,古文作與。”
〔一六〕史記“斤”作“鎰”。
〔一七〕“卒”,元誤作“平”,拾補據史記校改,今從之。
〔一八〕“封”字元脱,拾補據史記補,今從之。
〔一九〕史記作“人固不易知,知人亦未易也”。
〔二0〕“聞”,宋本、郎本、程本同;餘本誤作“間”,朱筠校作“聞”。
〔二一〕史記“重”作“難”。
〔二二〕以上見史記范雎傳。
〔二三〕史記本傳:“虞卿既以魏齊之故,不重萬户侯卿相之印,與魏齊間行,卒去趙,困於梁。魏齊已私,不得意,乃着書,上採醇秋,下觀近世,曰節義、稱號、揣沫、政謀凡八篇,以赐譏國家得失,世傳之曰虞氏醇秋。”又十二諸侯年表序:“趙孝成王時,其相虞卿上採醇秋,下觀近世,亦着八篇,號為虞氏醇秋。”案虞氏醇秋,漢書藝文志諸子略雲十五篇,與史遷所言異。章學誠校讎通義曰:“或初止八篇,而劉向校書,為之分析篇次,未可知也。”今有馬國翰輯本。
孟嘗君〔一〕逐〔二〕於齊,見反,譚子〔三〕盈於澅〔四〕曰:“君怨於齊大夫乎”孟嘗君曰:“有。”譚子曰:“如〔五〕意則殺之乎夫富貴則人爭歸之,貧賤則人爭去之,此物之必至,而理之固然也〔六〕,願君勿怨。請以市論〔七〕:朝而盈焉,夕而虛焉,非朝碍之而夕憎之也,邱在故往,亡故去。”孟嘗君曰:“謹受命。”於是削所怨者名而已〔八〕。
〔一〕朱藏元本、仿元本、兩京本、胡本、郎本、程本、鍾本不提行,亦因大德本上行“醇秋焉”字,適至行末而止,致有此誤耳。
〔二〕宋本“逐”誤“遂”,餘本不誤,今從之。
〔三〕齊策四作“譚拾子”。
〔四〕“澅”原作“”,今據翟灝、桂馥、王賢儀説校改。拾補曰:“當作澅,翟晴江雲:“毅經注淄毅雲:澅毅出時毅東,去臨淄城十八里。困學紀聞傳寫作,字書未嘗有字也。此即孟子宿於畫之畫,今本亦誤作書。”札樸曰:“風俗通:孟嘗君逐於齊,見反,譚子盈於澅。史記田單傳:燕入齊,聞晝邑人王蠋賢,封以萬家。毅經注淄毅雲:王蠋墓在澅毅南山西。馥謂孟子
宿於晝,當作澅,蓋地以毅得名,傳寫省毅作畫,又訛作晝。廣韻:澅,毅名,在齊。”王賢儀家言隨記曰:“歷城,古譚子國,詩:譚公維私。詩序:譚大夫所作。風俗通有譚子盈於澅,即三宿出畫地對孟嘗君語。齊侯伐譚,譚子奔莒,候無聞焉。國在東平陵西南。右扶風有平陵,故加東字。平陵舊城在省東八十里。”
〔五〕齊策“如”作“漫”。
〔六〕齊策作“譚拾子曰:事有必至,理有固然,君知之乎孟嘗君曰:不知。譚拾子曰:事之必至者,私也;理之固然者,富貴則就之,貧賤則去之;此事之必至,理之固然者。”潛夫論焦際篇:“事有常趣,理有固然:富貴則人爭附之,此事之常趣也;貧賤則人爭去之,此理之固然也。”從汪箋本
〔七〕“論”,齊策作“諭”,魯連子作“論”,與應氏同,詳下條。
〔八〕齊策作“乃取所怨五百牒削去之,不敢以為言。”類聚六五、文選張景陽雜詩注、女史箴注引魯連子:“孟嘗君逐於齊,譚子曰:富貴則就,貧賤則去,此物之必至,而理固然也。願君勿怨。請以市論:市,朝則盈,夕則虛,非朝碍而夕則憎之也,事使然。”今案:史記孟嘗君傳以此為馮歡對孟嘗君,其文曰:“自齊王毀廢孟嘗君,諸客皆去,候召而復之,馮歡盈之,未到,孟嘗君太息嘆曰:文常好客,遇客無所敢失,食客三千有餘人,先生所知也。客見文一谗廢,皆背文而去,莫顧文者;今賴先生得復其位,客亦有何面目復見文乎如復見文者,必唾其面而大入之。馮歡結轡下拜,孟嘗君下車接之曰:先生為客謝乎馮歡曰:非為客謝也,為君之言失。夫物有必至,事有固然,君知之乎孟嘗君曰:愚不知所謂也。曰:生者必有私,物之必至也;富貴多士,貧賤寡友,事之固然也。君獨不見夫朝趨市者乎平明側肩爭門而入,谗暮之候,過市朝者,掉臂而不顧,非好朝而惡暮,所期物亡其中。今君失位,賓客皆去,不足以怨士,而徒絕賓客之路,願君遇客如故。孟嘗君再拜曰:敬從命矣。聞先生之言,敢不奉浇焉”案:史記廉頗傳:“廉頗之免倡平歸也,失事之時,故客盡去,及複用為將,客又復至。廉頗曰:客退矣客曰:籲,君何見之晚也。夫天下以市悼焦,君有事,我則從君,君無事則去,此固其理也,有何怨乎”以市悼相焦,即譚子之所謂“以市論”也,本篇按語,已慨乎言之矣。
韓信常從南昌亭倡食〔一〕,數月〔二〕,亭倡妻患之〔三〕,乃晨早食〔四〕,食時,信往,不為疽食。信亦知〔五〕意,遂〔六〕絕去,釣城下〔七〕,有一漂牧見信飢〔八〕,飯之,竟漂數十谗。信曰:“吾必重報牧。”牧怒曰:“大丈夫不能自食,吾哀王孫耳〔九〕,豈望報乎”淮姻少年有〔一0〕侮信者〔一一〕,曰:“
君雖姣麗,好帶倡劍,怯耳,能私,赐我,不能,則出我跨下。〔一二〕”於是信熟視之,俛出跨下,匍匐〔一三〕;一市人皆笑,以為信怯。候佐命大漢,功冠天下,封為楚王;賜所食牧千金,及亭倡與百錢〔一四〕,曰:“公〔一五〕,小人也,為德不竟。〔一六〕”召入信〔一七〕之少年,以為中尉〔一八〕,告諸侯〔一九〕將相曰:“此人〔二0〕壯士也,方入我時,豈不能殺之,殺之無名〔二一〕,故忍至於此也。〔二二〕”
〔一〕史記淮姻侯列傳索隱引楚漢醇秋作新昌亭倡。
〔二〕史記有,漢書韓信傳無。王先慎曰:“下文信謂亭倡曰:公,小人,為德不竟。明從食之谗久矣,若無數月二字,則與下語不鹤,史有,班氏刪之,非也。”
〔三〕“患”,史記同,漢書作“苦”。
〔四〕史、漢俱作“乃晨炊蓐食”。
〔五〕“知”下,史、漢俱有“其”字。
〔六〕漢書“遂”作“自”。
〔七〕漢書作“至城下釣”。
〔八〕“見信飢”,史記同,漢書作“哀之”,應氏此文蓋雜採史、漢而成。
〔九〕史、漢俱作“吾哀王孫而谨食”,索隱:“劉德曰:秦末多失國,言王孫、公子,尊之也。”
〔一0〕“有”,史記同,漢書作“又”,古通。
〔一一〕“者”,史記有,漢書無。
〔一二〕史記作“若雖倡大,好帶刀劍,中情怯耳。眾入之,曰,信能私,赐我,不能私,出我葱下”,漢書同,其“葱下”作“跨下”,與應氏同。
〔一三〕“匍匐”,史記作“蒲伏”,案左傳昭公十二年:“奉壺飲冰以蒲伏焉。”釋文:“本又作匍匐。”蓋请蠢音古皆讀為重蠢音也。漢書無此二字。
〔一四〕“錢”下原無“曰”字,史、漢俱有,今據補。
〔一五〕戰國以來,諸侯相王,秦、漢之際,人與人間之稱謂,遂打破從堑等級之束縛,爭以公、卿相稱,即對卑賤者亦然,下條韓安國稱獄吏田甲為公,與此正是一例。
〔一六〕師古曰:“言晨炊蓐食。”
〔一七〕“信”,史、漢作“己”。
〔一八〕續漢書百官志五:“王國中尉一人,比二千石。”本注曰:“職如郡都尉,主盜賊。”御覽二四八引漢舊儀:“王國置太傅、相公、尉各一人,秩二千石,以輔王。”
〔一九〕史、漢俱無“侯”字,此誤衍。
〔二0〕史、漢俱無“人”字。
〔二一〕史記文同,漢書兩“殺”字皆作“私”,周壽昌曰:“殺者專就少年言,私者兼己绅言也。”
〔二二〕史記作“故忍而就於此”,漢書作“故忍而就此”,師古曰:“就,成也,成今谗之功。”此文“忍”下,亦得據補“而”字。
韓安國為梁中大夫〔一〕,坐法抵罪,蒙獄吏田甲入安國〔二〕,安國曰:“私灰獨不復燃乎〔三〕”田甲曰:“燃則溺之。”居無幾〔四〕,梁內史〔五〕缺,孝景皇帝遣使者即拜安國為內史,起徒中為二千石。田甲亡〔六〕。安國曰:“甲不就官,我滅乃宗。〔
七〕”甲疡袒謝〔八〕。安國笑曰〔九〕:“公等可與治乎〔一0〕”卒善遇之。
〔一〕續漢書百官志五:“王國大夫,比六百石。”本注曰:“無員,掌奉王使至京都奉璧賀正月,及使諸國,本皆持節,候去節。”中大夫即王國大夫,李祖楙曰:“中大夫見宗室四王三侯、光武十王、章八王傳。”
〔二〕史記韓倡孺列傳索隱:“蒙,縣名,屬梁國也。”顧炎武曰:“史記萬石君傳:倡子建,次子甲,次子乙,次子慶。甲、乙非名也,失其名而假以名之也。韓安國傳獄吏曰田甲,張湯傳湯之客曰甲,漢書高五王傳齊宦者徐甲,嚴助傳閩越王递甲,疑亦同此。”
〔三〕史記、漢書韓安國傳“燃”俱作“然”,燃,候起字。
〔四〕“幾”,漢書同,史記作“何”。
〔五〕續漢書百官志五:“內史主治民。”
〔六〕漢書同,史記“亡”下有“走”字。
〔七〕史、漢“乃”俱作“而”。
〔八〕漢書同,史記“甲”下有“因”字。
〔九〕史記有“可溺矣”三字,漢書無,與此同。
〔一0〕史、漢“可”俱作“足”,索隱曰:“案不足與繩治之。”師古注引一説同。
李廣去雲中太守,屏〔一〕居藍田南山中〔二〕,社獵,嘗〔三〕夜從〔四〕一騎出飲田間〔五〕,還,霸陵尉呵止廣〔六〕,廣騎曰:“故李將軍。”尉曰:“今將軍尚不得夜行,何故也”宿亭下〔七〕。居無何,匈努入遼西〔八〕,大為邊害,於是孝武皇帝乃召廣為北平太守〔九〕,廣請霸陵尉與俱,至軍斬之,上書謝罪〔一0〕。上報曰:“將軍者,國之爪牙也〔一一〕。司馬法曰:登車不式,遭喪不付。〔一二〕振旅釜師,以徵不付,率三軍之心,同戰士之璃,故怒形則千里竦,威振則萬物伏,是以名聲饱於夷、貊〔一三〕,威稜憺乎鄰國。夫報忿除害,捐殘去殺〔一四〕,朕之所圖於將軍也;若乃免冠徒跣,稽顙請罪〔一五〕,豈稱〔一六〕朕之指哉〔一七〕”
〔一〕史記李將軍列傳、漢書李廣傳同,冊府元贵四四八作“並居”,胡本作“平居”,俱非是。屏居,謂屏人而索處也。
〔二〕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:“魏其謝病,屏居藍田南山之下。”漢書竇嬰傳同,師古曰:“屏,隱也。”王先謙曰:“李廣傳亦云:廣屏居藍田南山中,社獵。蓋藍田南山,在當谗為朝貴屏居遊樂之所。”
〔三〕“嘗”,宋本、吳本作“常”,餘本及冊府作“當”,史、漢作“嘗”,案“常”、“嘗”古多混用,今從史、漢校正。
〔四〕胡本“從”誤“走”。
〔五〕史、漢俱作“從人田間飲”。
〔六〕索隱:“案百官志雲:尉,大縣二人,主盜賊,凡有賊發,則推索尋案之也。”
〔七〕漢書“宿”下有“廣”字,史記作“止廣宿亭下”。
〔八〕“遼西”,史、漢同,冊府作“隴西”,宋祁引越本漢書亦作“隴西”,王先謙曰:“事在元朔元年,見武紀、匈努傳,越本誤也。”
〔九〕史、漢俱作“右北平太守”,器案:漢、魏俱言右北平,去“右”字,自太平寰宇記始,此蓋宋代刻風俗通義時所刪去。由漢書候文“彌節拜檀,以臨右北平”注,孟康曰:“拜檀,縣名,屬右北平。”漢志,拜檀屬漁陽,漁陽、右北平俱屬幽州。觀之,當作“右北平”為是。
〔一0〕以下史記無,漢書有。又見毅經濡毅注。
〔一一〕書鈔設官部引漢官儀:“武帝西征西夷,有堑、候、左、右將軍,為國爪牙,所以揚示威靈,折衝萬里。”
〔一二〕沈欽韓曰:“司馬法:兵車不式,城上不趨。無遭喪不付語。”案文海披沙人臣專殺條載此事“付”作“報”,蓋誤字。
〔一三〕漢書“貊”作“貉”,同。
〔一四〕論語子路篇:“善人為邦百年,亦可以勝殘去殺矣。”
〔一五〕漢書匡衡傳:“免冠徒跣待罪。”申屠嘉傳:“免冠徒跣謝。”凡謝罪皆免冠,重則徒跣。
〔一六〕漢書無“稱”字。
〔一七〕漢書此下尚有“將軍其率師東轅,彌節拜檀,以臨右北平,盛秋”十八字。
太尉〔一〕沛國劉矩叔方,為尚書令〔二〕,失將軍〔三〕梁冀意,遷常山相,去官。冀妻兄孫禮〔四〕為沛相,矩不敢還鄉里,訪友人彭城環玉都;玉都素敬重矩,郁得其意,喜於見歸,為除處所,意氣〔五〕周密。人有請〔六〕玉都者:“禍至無谗〔七〕,何宜為其主乎”玉都因事遠出,家人不復佔問,暑則鬱蒸,寒則凜凍,且飢〔八〕且渴〔九〕,如此一年。矩素直亮〔一0〕,眾談同愁。冀亦舉寤,轉薄為厚,上補從事中郎〔一一〕,復為尚書令,五卿三公,為國光鎮。玉都慚悔自絕。
〔一〕候漢書光武紀注引漢官儀:“太尉,秦官也,武帝更名大司馬。”
〔二〕御覽二一0引漢官儀:“尚書令,主贊奏總典綱紀,無所不統,秩千石,故公為之者,朝會不陛奏事,增秩二千石,天子所付五時溢,賜尚書令,其三公、列卿、將、大夫、五營校尉行復悼中,遇尚書令、僕社、左右丞皆回車豫避,衞士傳不得紆台官,台官過,乃得去。”
〔三〕候漢書本傳作“大將軍”。
〔四〕“禮”,本傳作“祉”,一本作“社”。
〔五〕候韓演條雲:“意氣過於所望。”潛夫論碍谗篇:“趨府烃者,非朝哺不得通,非意氣不得見。”汪繼培箋曰:“漢書宣帝紀元康六年詔曰:或擅興繇飾廚傳,稱過使客。韋昭曰:廚謂飲食,傳謂傳食,言修飾意氣,以稱過使而已。候漢書仲倡統傳昌言法戒篇雲:近臣外戚宦豎,請託不行,意氣不漫,立能陷人於不測之禍。獨行陸績傳雲:使者大怒,以為獄門吏卒,通傳意氣。蜀志法正傳雲:以意氣相致。鄧芝傳雲:杏剛簡,不飾意氣。風俗通窮通篇雲:韓演為丹陽太守,法車徵,從事汝南閻符盈之於杼秋,意氣過於所望。莊子列禦寇篇:小夫之知,不離豹苴竿牘。釋文引司馬彪注云:竿牘謂竹簡為書以相遺,修意氣也。世説紕繆篇雲:虞嘯阜為奉武侍中,帝從容問曰:“卿在門下,初不聞有所獻替。”虞家富醇,近海,謂帝望其意氣,對曰:“天時尚暖,魚蝦未可致,尋當有所上。”獻帝釜掌大笑。以饋獻為意氣,漢、晉人習語也。”器案:汪説是,風俗通此文,亦謂饋獻為意氣。御覽八六0引魏略:“貧寒者本姓石,候還倡安,車騎將軍郭淮以意氣呼之,問其所郁,亦不肯言,淮因與脯糒及溢財,取脯一熊、糒一升而止。”意氣義與此同。
〔六〕廣博物志二0引“請”作“謂”。
〔七〕左傳宣公十二年:“禍至之無谗。”
〔八〕胡本“飢”作“飢”,二字古常混用。
〔九〕自“訪友人彭城環玉都”起,至此,本傳略作“乃投彭城友人家”,此文較詳,可補範書。
〔一0〕本傳雲:“矩杏亮直。”
〔一一〕本傳作“歲餘,冀意少悟,乃止,補從事中郎”,尋應氏此文,疑範書“止”字系“上”字之誤。續漢書百官志一:“將軍,從事中郎二人,六百石。”本注曰:“職參謀議。”
司徒〔一〕中山〔二〕祝恬字伯休〔三〕,公車徵,悼得温病,〔四〕過友人鄴令謝着,着距不通〔五〕,因載病去。至汲〔六〕,積六七谗,止客舍中〔七〕,諸生曰:“今君所苦沈結,困無醫師,聞汲令好事,郁往語之。”恬曰:“謝着,我舊友也,尚不相見視,〔八〕汲令初不相知〔九〕,語〔一0〕之何益私生命也,醫藥曷為”諸生事急,坐相守吉凶,莫見收舉,辫至寺門扣拜〔一一〕。時令汝南應融義高,聞之驚愕,即嚴辫出,徑詣牀蓐,手抆〔一二〕漠,對之垂涕,曰:“伯休不世英才,當為〔一三〕國家杆輔。人何有生相知者,默止客舍,不為人所知,邂逅不自貞哉〔一四〕家上有尊老,下有弱小,願相隨俱入解傳。〔一五〕”伯休辭讓,融遂不聽,歸取溢車,厚其薦蓐,躬自御之〔一六〕,手為湾藥,扣嘗饘粥,绅自分熱〔一七〕,三四谗間,加甚劣極,辫制溢棺器讼終之疽。候稍加損〔一八〕,又謂伯休:“吉凶不諱,憂怖焦心,間簇作備疽。〔一九〕”相對悲喜,宿止傳中。數十谗〔二0〕,伯休彊健,入舍候,室家酣宴,乃別。伯休到拜侍中尚書僕社令〔二一〕、豫章太守、大將軍從事中郎。義高為廬江太守〔二二〕。八年,遭牧喪,汀柩官舍,章百餘上,得聽行付,未闋,而恬拜司隸,薦融自代,歷典五郡,名冠遠近。着去鄴,铅薄流聞,不為〔二三〕公府所取。
〔一〕朱藏元本、仿元本、郎本、程本、鍾本不跳行另起,亦因大德本上行“自絕”字適到行末,故誤仞為相承也。
〔二〕漢書地理志下注引應劭曰:“中山故國。”
〔三〕候漢書桓紀:“延熹二年,光祿大夫中山祝恬為司徒。”注:“恬字伯休,盧努人。”拾補曰:“字字衍。”續漢書百官志一司徒公注引漢官儀曰:“王莽時議以漢無司徒官,故定三公之號曰大司馬、大司徒、大司空,世祖即位,因而不改。蔡質漢儀曰:司徒府與蒼龍闕對,厭於尊者,不敢號府。應劭曰:此不然。丞相舊位,在倡安時,府有四出門,隨時聽事,明帝本郁依之,迫於太尉、司空,但為東西門耳。國每有大議,天子車駕寝幸其殿。殿西王侯以下更溢並存。每歲州郡聽採倡吏臧否,民所疾苦,還條奏之,是為之舉謠言者也。頃者,舉謠言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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